法律诉讼方面,招股书披露,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威马汽车作为被告与吉利集团存在若干正在进行的诉讼。其中,在一项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中,吉利集团指称威马汽车侵犯其商业秘密,申索赔偿约人民币21亿元及其产生的相关诉讼费用(商业秘密纠纷)。
在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的其余诉讼中,吉利集团主张拥有威马汽车所持有的27项注册专利及两项专利申请的所有权,并向威马汽车申索赔偿约人民币116万元及其诉讼费用(知识产权纠纷)。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商业秘密纠纷及知识产权纠纷的一审审理均已结束,判决可能随时作出且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预计将于2022年底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