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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权交易的主要方式

时间:2022/9/8 13:37:54  作者:  来源:  查看:37  评论:0
碳排放权交易的主要方式
    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碳排放权交易应当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进行,可以采取的方式包含协议转让、单向竞价或者其他符合规定的方式。
    1.协议转让
    协议转让是指交易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确认成交的交易方式,包括挂牌协议交易及大宗协议交易。
    (1)挂牌协议交易
    挂牌协议交易是指交易主体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卖出或者买入挂牌申报,意向受让方与出让方对挂牌申报进行协商并确认成交的交易方式。
    挂牌协议交易单笔买卖最大申报数量应当小于1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交易主体查看实时挂单行情,以价格优先的原则,在对手方实时最优五个价位内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依次选择,提交申报完成交易。同一价位有多个挂牌申报的,交易主体可以选择任意对手方完成交易。成交数量为意向方申报数量。
    开盘价为当日挂牌协议交易第一笔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以上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为当日开盘价。收盘价为当日挂牌协议交易所有成交的加权平均价。当日无成交的,以上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挂牌协议交易的成交价格在上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10%之间确定。
    (2)大宗协议交易
    大宗协议交易是指交易双方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报价、询价并确认成交的交易方式。
    大宗协议交易单笔买卖最小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1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交易主体可发起买卖申报,或与已发起申报的交易对手方进行对话议价或直接与对手方成交。交易双方就交易价格与交易数量等要素协商一致后确认成交。
    大宗协议交易的成交价格在上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30%之间确定。
    2.单向竞价
    单向竞价是指交易主体向交易机构提出卖出或买入申请,交易机构发布竞价公告,多个意向受让方或者出让方按照规定报价,在约定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成交的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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