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项目未批先建的法律风险
由于新能源项目完成建设用地审批、招拍挂程序以及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等全流程需要耗费较长时间,特别是通常要经历漫长的征地周期,出于赶工期、保电价以及其他复杂的原因,新能源项目建设普遍存在未批先建的问题。但如缺少上述任一前置行政审批程序,即存在违法违规占地开工的风险,项目用地即存在合规性瑕疵,已有许多开发企业因此受到相关行政处罚,面临缴纳罚款、限期拆除已有建筑物并恢复原状等风险。
我国实行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如果新能源项目存在未经审批的手续,比如应当办理林业、草地相关手续文件而未及时办理,项目开工或者已建成均会面临项目被废止的重大风险。2020年陕西省宝鸡市发改委终止的9个风电光伏项目其中2项终止原因是“涉及二级国家级公益林中有林地集中区域,林业手续无法办理”,其余7项也均涉及此原因;本文前述2021年湖南省能源局为对接“十四五”风电建设规划废止的风电项目其中5个也是因为林业手续未办理。
因此,新能源项目应及时纠正合规手续存在的瑕疵,现在新能源行业在实行“平价上网”的趋势下,新核准或备案的项目将不再面临抢电价的压力,因此新建项目更应该在合规的范围内进行。特别是对于新能源企业未来有上市计划的,或是未来拟扩大融资渠道的考虑,对已经并网投产的项目仍应关注历史合规手续的补办,避免项目因合规瑕疵被主管机关罚款、停产甚至拆除废止,对未来公司的融资、上市产生障碍。对投资人以并购形式投资已建的新能源项目,经调查存在尚未办理取得的手续,投资人应注意在交易文件中列明相关文件,并约定由转让方承担费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继续办理,以及未能按时办理完成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违约赔偿责任。